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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六种渎职行为
对于新法的新变化,吴强最后补充一点说,《护照法》对护照的处理方式只规定了收缴和宣布作废两种,取消了“吊销”,其中对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及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的,护照签发机关有权宣布该护照作废;伪造、变造、骗取的护照属于法定无效的情形。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护照、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护照、持用伪造变造护照等情形,护照签发机关可以直接收缴护照。
《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了护照签发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和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罚。《护照法》的规定则更为明确:
1.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的;
2.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签发的;
3.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费用的;
4.向申请人索取和收受贿赂的;
5.泄露因制作、签发护照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6.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有上述6种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版护照取消身份证号码
在宣传活动现场,民警向记者展示了新版的护照,“这是根据《护照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制定的护照”。
据介绍,旧版的护照上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以及发证机构的名称,而在新版的护照上则将之取消了。此外,新版护照与旧版护照最大的区别还在于取消了上面原有的身份证号码。
民警介绍说,这主要考虑到与国际接轨,在1997年之后护照上就陆续取消了单位、婚姻状况等信息,这次甚至取消了身份证号码,则是考虑到有的军人、华侨等没有居民身份证,因为之前这部分人办理护照时手续很麻烦,而这次干脆将身份证号码取消掉,让群众办理护照更方便更快捷。
出国奔丧办护照可急办
为减少申请护照时的不必要麻烦,记者结合新法颁布,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
问:如何申领护照?护照能否由他人代办?
答:凡常住户口在南京、年满16周岁的居民,须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户口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县(区)的居民,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根据《护照法》规定,护照必须由本人来申办。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携同申请,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儿童需同时到场;父母不在本市,由父母委托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时需交验代办人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父母所持护照复印件。
问:申领护照如何收费?
答:根据物价部门核准,首次办理护照的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补发护照为420元人民币,换发为220元人民币。
问:哪些事由可以申请急事急办?
答:按照《护照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凭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办理: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出入境管理处将视情形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收加急费。
问:我的护照已到期该怎么办?
答:以前公安部规定,护照到期前半年内,可以办理护照延期。自明年1月1日起,《护照法》实施后,护照延期被取消,2007年1月1日后护照到期的按换发护照申请办理。
问:凭护照可以到港澳地区吗?
答:如果是到香港或澳门乘飞机出国的,并持有前往国签证、且购好在港澳地区起飞的机票及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的,可以进入港澳地区。非以上情况必须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的港澳签注才能前往港澳地区。 上一页 [1] [2] |